北方网消息:本报曾连续追踪报道的今年3月24日晚10时许发生在天津东丽区华明镇于堡村金钟河大堤上的“金钟河劫车杀人案”又有新进展。18日下午,天津市二中院就该案附带民事部分向原告宣判,4原告提出的35万余元索赔悉数得到支持,法院判决3被告每人赔偿上述数额的三分之一,并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