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的会计卞中及其副处长吴峰站到了市一中院的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贪污1200余万元人民币、挪用公款2亿人民币的指控,卞中全部供认不讳。据悉,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近年来自行侦破的犯罪数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但是直到庭审结束,800万元未追缴赃款的去向成为本案最大的谜团。
专家:建议设立《基金法》
著名刑法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卢建平指出,系列案件暴露出某些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混乱缺失,这和基金会利益保障机制有关,但根本在于缺乏一部规范全面的基金管理法。
卢建平指出,目前我国各类基金会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是社会捐赠。而对于社会捐赠的基金管理缺乏一部法律。今年6月1日起,国务院施行《基金会管理条例》,取代1988年颁发的《基金会管理办法》。新条例对基金会的公益性质更加明确。
卢建平指出,尽管有了新的条例,但基金如何使用、基金在哪些情况下只能管理、使用,哪些情况下可以投资的问题没有规定,基金管理上存在很多“模糊地带”。同时,基金会工作人员对基金的管理基本是靠公心,这对于基金会工作人员的道德要求很高,相应的监督制度非常少,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利益保障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卢建平等专家建议尽快立一部《基金法》。
会计:承认全部指控
法官询问卞中公诉机关指控是否属实时,今年41岁的他迅速回答“属实”。随后其辩护人再次询问,“你对指控的两个罪名、事实和金额全都没有异议吗?”卞中仍肯定地回答,“是。”
据检察机关指控,卞中利用职务便利,从1999年8月至2002年12月间,多次以向申请单位支付退汇重拨项目款为名,采取伪造银行信汇凭证、进账单作账等手段,将公款共计人民币1262.37万元人民币转入多家公司账户。
同时卞中还采取多种手段,将2亿余元人民币挪用给几家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取利息。
检方还指控,从1995年8月至1998年4月,卞中伙同吴峰私自将公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给广州保税区银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获得利息294.5万元人民币,分给吴峰1万元人民币。
处长:那1000万“像颗定时炸弹”
因为这1000万元人民币,吴峰被指控挪用公款,同时因为卞中所犯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副处长的吴峰同时被指涉嫌玩忽职守。
对于被指控和吴峰共同挪用的1000万元人民币,卞中称吴峰并不知道他会挪给私人的公司使用,其他的行为与吴也没有关系,公章趁吴峰出差时偷拿的,票据也是伪造的。“吴峰比较信任我,他的管理还是很严的。”
但吴峰却承认知道这笔款的去向,并称因此心理压力极大,感觉“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随时会引爆。”
单身会计否认与情人共谋
41岁的卞中如今仍单身一人。预审阶段,他曾承认同事张红(化名)与其是情人关系。昨日,他只承认“张红只是我的一个朋友,她什么都没参与”。问及为何以张红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时,卞中称那是张红的哥哥为她买的,但承认钱都是他拨过去的。
问及赃款去向,卞中说他只有两套房子和一部丰田车,从没大肆挥霍过,那些钱的去向他也说不清楚。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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