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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去年4月13日,天津河北区幸福道廉江里发生一起恐怖的火灾,一个“火人”从二楼窗户上跳下来。后经公安部门认定,火灾原因为“天然气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爆燃所致”。被烧伤的是一名24岁的男青年,名叫吴宇。他和他的母亲为此将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共计索赔15万余元。20日,天津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两原告均未出庭,而是由其法律援助律师,本市宏丰律师事务所的马林彪和冉祥林代为出庭。被告方也委托了代理人到庭应诉。
原告方认为,此次爆燃火灾的责任应由被告方承担。因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存有供气合同。而被告在供气合同履行中,没有履行安全供气义务,直接违反了本市于1998年1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第20条:“燃气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不按照检查维修燃气设施和器具”;第23条:“燃气经营企业对居民用户使用的燃气设施、煤表和燃气器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被告方称,燃气公司一方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此方认为,消防鉴定只能证明火灾的起因,而没有对泄漏点作出认定。此方为此还出具了两份鉴定,以证明涉案燃气管道及灶具没有泄露。
庭审进行了近3个小时,只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将另行择期开庭审理。
专访吴宇:两年内不能出屋
昨天上午,在真理道尽头一个偏僻的小区里,记者见到了借住在这里的吴宇和他的妈妈。尽管已时隔年半有余,那场灾难带给吴宇的痛苦仍然在持续。他的母亲赵女士说,事后至今,吴宇做了3次植皮手术,前后住院的时间加起来达120多天,花费十余万元。因为受伤,他丢了本来不错的工作,将来的前景不敢设想。
尽管如此,母子俩还是很感激周围的好心人。事发后,河北区主要领导亲自指挥抢救,并指示医院在没有钱的情况下先救人。河北区教委还积极安排母子的生活。
至于未来,吴宇说:“我不敢想,起码两年内出不去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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