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短短两个月内,一伙外地打工人员在饭店、烟酒店等营业场所抢劫、盗窃作案8起,所获赃款、赃物价值16万余元。日前,该团伙人员均已被法院依法处刑,其中最高获刑20年。
张某、李某、谭某、王某、刘某和陈某分别是来自山东、河南等地的打工人员。今年1月22日凌晨1时许,一心想发财的李某伙同谭某、王某、高某(另案处理),窜至本市河北区进步道一烟酒店内,窃得香烟113条(经价格认证价值人民币9808元),后四人将销赃所得4000余元赃款瓜分并挥霍。事隔20天,几人见未被追究便越发猖狂起来。经预谋,2月10日凌晨1时许,李某、谭某、王某又与张某、刘某一同携带作案工具,窜至河北区胜利路一家饭店,以威逼恐吓手段将店内的被害人钟某、陈某用绳子捆绑起来,并用胶带将他们的嘴封住,后抢走陈某包内现金3000余元及办公室内保险柜一个(内有现金3.2万余元及一张存有6万元的加密存折)。逃离现场后,五人将保险柜撬开并将现金瓜分。2月20日凌晨,张某、李某、谭某、王某和年仅18岁的河南打工仔陈某,再次窜至一烟酒店盗窃香烟345条、五粮液酒18瓶。后几人将销赃所得的1.5万元挥霍。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一发不可收拾。此后的一个多月间,张某等五人又分别到超市、洗衣店等处盗窃财物。后经报案,上述犯罪分子被陆续抓获。
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李某、谭某、王某犯抢劫罪、盗窃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判决刘某犯有抢劫罪、陈某犯有盗窃罪。6人中,王某获刑最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其余5人刑期在6年至19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6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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