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名曾经因招摇撞骗被判刑11年的女子获释后不思悔改,故伎重演,冒充警察骗人钱财。日前,天津河东警方将其抓获并刑拘。
10月19日21时许,公安河东分局和平村派出所民警接到事主江某报案称,一个中年妇女冒充警察,以能给江某之子办进警校为名,骗走江某现金29000余元,而且现在还时不时打电话以各种理由向江某要钱。民警详细询问案情后,立即展开工作。
10月21日23时许,江某再次打来电话,称那人已与她见面,现在就在她的饭店里,民警闻讯,立即赶到该饭店,对江某指认的那个人进行了询问。在回答问话中,该女子吞吞吐吐,难以自圆其说,民警遂依法将此人传唤到所里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初步调查民警得知,此人姓张,系无业人员,曾于1991年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刑11年,2001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无所事事。今年5月的一天,张某和几个朋友到郭庄子某饭店吃饭,其间,能说会道的她与饭店老板江某相识,不久就聊得火热。在得知江某有一子即将初中毕业,想报考警校这一消息后,张某灵机一动,计上心来,她自称是市公安局刑侦处的民警,能将江某的儿子办进警校。望子成龙心切的江某闻听此言,自然是激动万分,为了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江某对张某一再称谢。诡计多端的张某并没有及时开价,而是答应先去找人“试试”,让江等消息,然后就此告别。
其实,张某所言纯属子虚乌有,她根本没有去找人,而是先花钱到外地买了一套假警式制服,以便顺利实施下一步计划。数天后,张某认为时机已成熟,就穿上假民警制服,再次来到江某的饭店,说已经找人问过了,事情可以办,要先交1500元报名费。庄严的“警服”、出色的表演使得江某信以为真,当时就拿出1500元交给她。张某得手后胃口大开,在以后的几个月里,她又先后以请客送礼、交服装费、给人好处等理由多次从江某手中骗取人民币共计29000余元,后挥霍一空。数月已过,江某见她只要钱、不办事,感到其中有诈,于是到公安机关报警。张某在交代时,表示自己原以为冒充警察行骗,应该没人“敢”怀疑,没想到这一次遇见真警察,只得认“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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