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为严厉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活动,提高全社会防范经济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天津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定期向金融系统通报金融、商贸等领域的经济犯罪情况,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27日,天津市公安局向本市金融单位的负责同志通报了近期天津市金融犯罪案件的形势,并针对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范对策和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各经济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厉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的工作原则,主动出击,及时侦破了一批经济犯罪大要案件。据统计,今年一至三季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案950起,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总值2.87亿元人民币。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防范各类经济犯罪、减少案件发生,市公安局决定,定期向金融系统单位通报经济犯罪案件的情况,使企业单位能够及时了解近期经济犯罪的动向,使他们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进一步完善金融系统安全防范网络,有效预防犯罪,为本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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