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在去年抗击“非典”期间,曾参与盗窃抗“非典”药品的唐某在外逃期间再次盗窃作案,终被抓获归案。今天上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2003年5月4日,被告人唐某伙同他人,在天津铁路分局秦皇岛站内停留的货物列车上,盗窃价值2125元的特精粉后,又于当晚在同一火车站内停留的货物列车上,盗窃价值18.3万余元的抗“非典”药品“欣匹特阿奇霉素氯化纳”注射液和分散片剂共计23箱。案发后唐某一直外逃。今年4月份,唐某再次出现在遵潘地方铁路线路上,他采用气焊切割、用三轮运输的方法,窃得铁路备用钢轨共计14.46米,价值人民币1663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共同和单独盗窃铁路承运物资和铁路备用钢轨,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其盗窃总价值18.7万余元,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此外,被告人唐某在199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0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属于5年内重新犯罪,已经构成累犯。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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