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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27日中午,天津市城建学院大四学生李某向本报反映称,她到红桥区某家居装饰公司勤工俭学工作了1个月,对方却拒绝兑现口头承诺,以各种理由拒付工资。
李某是城建学院艺术设计系01级学生,来自广西,家境贫寒。因已上到大四即将就业,李某便到人才市场寻找打短工的机会,并想为将来正式工作积累经验。9月26日,其来到红桥区咸阳路附近某小区住家内的一家居装饰公司应聘,做室内设计,后与对方达成每周三、六、日上班做室内设计,月薪800元的口头承诺。“后来我约定的时间都去了,也做了不少设计图纸,在没课时也能主动加班。但今天我去领取工资,却被告知因我‘工作态度不好,不完成加班任务’,拒绝支付任何费用。跟我一起干的某高校学生也没拿到报酬被支走了,而他们又在招收新的大学生来‘实习’、打工,这不是白使唤人吗?”
随后,记者与该装饰公司取得联系,其市场部一工作人员称此事已向经理汇报,协商后会回电答复。此后,记者先后三次给该公司打电话了解情况,却一直无结果。
就此,记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市劳动局监察总队负责人称:“目前这种大学生勤工俭学受骗的现象较为突出,但因多是口头承诺,而且多为分时段打工,所以不好归属于《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范围。从法律的角度,我们鼓励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但不提倡大家做一些没有任何书面保障的勤工俭学,这样学子往往会陷入‘打黑工’的陷阱,利益容易受到侵害。”该负责人称可以在查明双方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对公司是否存在私招滥雇行为进行处罚,否则只能让受害者走其他法律程序。为此,劳动部门提醒广大学子,外出实习或勤工俭学,应尽量争取劳动合同或协议,最起码双方签署个简单的文字凭据,避免陷入“黑工陷阱”。
昨日,李某致电本报称由于多方参与协调,公司已支付其工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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