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04天津·香港周”上获悉,到今年9月底,本市在香港共设立企业机构12家。为方便更多的企业赴香港投资,依据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本市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在港澳地区投资开办企业,并简化了核准手续。
据了解,今后天津企业赴香港投资开办企业除从事境外间接上市、开展投资性业务在香港投资开办的企业仍由商务部核准外,其他一律由天津市商务委核准。国内企业赴香港投资开办企业在经济、技术上是否可行,由企业自行负责。市商务委受理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企业的申请获得核准后,由市商务委代发《内地企业赴港澳地区投资批准证书》。本市企业有意投资香港的,可拨打23316453咨询市商务委对外经济合作处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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