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投入运行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收费,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4项行政许可收费,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附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1
2
3
4
5
6
7
犬类经营许可证费
临时逗留注册费
旧货业上岗人员培训费 市公安局
氯气操作人员培训费
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培训费
机动车教练员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