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郭剑洪):天津市、区县档案部门围绕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档案部门要加快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转变作风,主动搞好服务”的工作思路,并向社会承诺8项为个体私营及中小企业服务措施。
具体服务措施:免费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档案法律咨询和建立企业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免费提供《个体私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指南》;网上公布各项档案业务规范标准;根据企业需求推荐档案管理人才;对档案人员培训实行优惠;免费提供现行文件查阅;提供档案整理、代存代管、档案数字化等业务服务。
个体私营企业档案室指各种类型的私(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个体私营企业档案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信息资源,属投资者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个体私营企业承担建立档案、保护档案的义务。建立和完善企业档案管理,对加强企业管理、建设现代企业、弘扬企业文化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与意义。同时企业在ISO9000质量管理论证、ISO12000计量论证、ISO14000环境论证、CMM软件成熟度论证等项目中均离不开企业档案工作。
近年来,我市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由于在发展中注重加强档案工作,使之在产品鉴定、商标注册、质量认证、项目投标、经济纠纷、企业融资等工作中顺利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还有的企业加强了对档案的利用,研发了新产品,拓宽了生存空间,提高了竞争力和抗风险力,使企业不断发展。但也有一些民营企业不重视档案工作,有的企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散存在个人手中没有实行统一管理;有的企业档案管理较为混乱,造成企业的“历史记忆”保存不完整,利用不方便;还有的对本企业的档案数量不清楚,档案丢失现象时有发生。
随着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基础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企业档案又是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企业生产、技术、科研、经营等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做好档案工作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民营企业法人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把档案工作纳入企业的议事日程,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
市档案局联系电话:23678934、23678923,网址:www.tjdag.gov.cn,电子邮箱:qyc@mail.tjda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