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本月,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首次评估工作将启动。明年,天津市评估工作小组将完成对申报学校的评估等级评定工作。
根据《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规定,12月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组成市评估工作小组,对申报评估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其间,将统一开展民办培训机构校长的上岗资格认定及培训;继续开展没持证教师的上岗资格认定和培训。对评估等级在B类以上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统一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对评估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下达评估结论,限期半年内进行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原《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不予换发新证。
明年4月下旬,按评估等级,通过市劳动保障网及媒体向社会公布换发新证的民办培训机构,同时公布经资格认定的各民办培训机构的校长及任教师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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