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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天津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负责人昨日向新闻单位发布今年十月份警情。
刑事案件
10月份,我市刑事案件发案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6%。爆炸和劫持案件未发案,伤害案件同比上升17.1%,盗窃案件同比上升17.8%。随着年底的日益临近,各类侵财案件将进入高发期。
公安机关提醒市民:骑车和乘坐公交车辆时,要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晚上睡觉前和上班离家前,要仔细检查门窗是否锁好,要将车辆存放在存车处(场)或指定的部位,切实防止车辆被盗,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完善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同时,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大额现金存于银行。
治安案件
十月份,全市公安机关共发现受理各类治安案件8350起,查处各类违法人员3789名,以下五类治安案件比较突出:一是偷窃少量财物案件,共发生4000起,占47.9%;二是殴打他人案件,共发生1937起,占23.2%;三是扰乱工作、公共秩序案件,共发生552起,占6.61%;四是骗取、抢夺、敲诈勒索财物案件,共发生377起,占4.51%;五是赌博案件,共发生314起,占3.76%。
交通状况
10月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62起,事故共造成116人死亡、34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0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起数减少512起,死亡人数减少19人,受伤人数减少219人,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42万元。其中,因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按规定让行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最多。
火灾情况
10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290起,直接损失27万元,死1人,伤3人。比去年同期,火灾起数下降18.8%,损失下降36.5%,少死3人,伤人持平。公安消防部队共接处警517起,出动车辆2076辆(次),消防官兵1660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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