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新疆兵团监狱系统4名干部因违反规定给服刑人员办理保外就医,致使该犯保外后杀害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一等秘书王建平和另一名工作人员。11月15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对上述4人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9月,时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山监狱政委的宋春季在接受下属的违规申请后,将不具备在该监狱服刑条件的热西压由自治区第一监狱调入服刑。
1995年1月,热西压的亲属雪克来提通过关系认识了宋春季和狱警胡恒亚,雪克来提在宴请两人后又赠送了物品,宋春季即让胡恒亚办理热西压保外就医一事。
同年1月26日,胡恒亚根据宋春季的指示,向其呈报了热西压保外就医的申请报告,宋春季当即在报告上批示“同意”,并让胡恒亚将报告报到兵团监狱管理局狱政处王军瑞处,才上任两日的副监狱长沈启疆在得知热西压保外就医的事情后,碍于情面也表示了同意,并给兵团监狱管理局狱政处打电话催王军瑞办理此事。
王军瑞也在接受雪克来提宴请和现金之后,在审查西山监狱报来的热西压保外就医的材料上签署了“同意保外一年”的批示意见。
就这样,经过“层层批准”,不符合保外就医法定条件的热西压被保外出狱。
在热西压保外的一年里,监狱主管狱政工作的沈启疆、管教科科长胡恒亚未派人对热西压进行实地考察,对他放任不管,在热西压保外一年期满后,更未对热西压收监或采取续保、追逃等措施,使热西压脱管,最终造成2002年6月29日热犯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杀害我国驻吉使馆两工作人员的严重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4被告的行为均已各自构成玩忽职守罪,遂判处宋春季有期徒刑3年,王军瑞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沈启疆和胡恒亚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