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开建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经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绍兴市中级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是今年来绍兴市检察机关查处的首起副处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
检察机关指控,周在1993年至2003年间,利用先后担任上虞市建设土地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上虞市土地管理局局长、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送的人民币39万元,个人实得33万元。
此外,周开建于1998年4月至2002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上虞市土地管理局、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单位公款6450万元给相关公司用于经营活动。
2004年8月3日,周开建被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应分别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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