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下月,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要在本市实施。新《条例》对部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包括求职者深恶痛绝的“黑职介”。从12月1日起,如还有组织或个人胆敢从事“黑职介”,天津市劳动监察机构将严惩不贷,最高将罚5万元。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许可证。
从12月1日起,在本市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机构,如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同时,给予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许可证。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查处取缔。同时,给予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求职时一定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职介中心。所谓有资质,就是该职介所具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等相关证明。目前,本市通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具有职业介绍许可资质的百余家职介中心、市劳动局设立的国家级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及各区县设立的专门劳务市场,都能通过合法渠道为各层次劳动者提供就业帮助。
阻挠调查隐瞒真相罚款2000
新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规定,被接受调查的职介所如有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怎样辨别“黑职介”
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提醒求职者,识别黑职介应主要看三条:首先,看信息的来源。那些贴在电线杆、车站台上的“牛皮癣”“招工信息”绝对不可信;第二,广告信息中无中介单位地址和无确定单位,只有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某小姐(或先生)标榜包食住而无详细说明的,均不可信。最后,走进职介所必须先检验是否有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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