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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动了我的“网络宝贝”》追踪报道 |
北方网消息:今年7月7日,本报以《谁动了我的“网络宝贝”》为题率先披露的“本市首例网络虚拟财产案”有了一审结果。前天,河北区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原告罗明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中这样表述:原告称系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传奇世界》网络游戏的用户。在《传奇世界》第47区精武服务器操作游戏,共拥有两个账号,原告讲被告多次擅自将其账户内的游戏物品取出转移,致其在与他人订立的买卖物品合同中违约造成17000元的经济损失。(被盗物品为罗明在传奇世界中扮演的“闪电魔”的装备,包括龙纹剑、天尊套装以及法神套装等一系列“顶级”装备。)
庭审中,被告称其与原告操作游戏水平不相上下,游戏中的物品在操作中同样可以获得,没有必要拿取他人物品。
受理此案的本市河北区法院根据罗明的申请,于7月19日委托上海市浦东区法院进行调查,但是超出30天未收到调查函件。8月24日,河北区法院告知罗明这一情况,并要求其交纳调查费,但罗明以没有工作、经济困难为由拒付。
河北区法院认为,由于罗明未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其系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传奇世界》网络游戏的用户,也不同意交纳调查费,其请求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于是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元,由原告承担。
昨天,罗明的代理人,本市击水律师事务所的郭栋律师告诉记者,当初本市河北区法院委托上海浦东法院调查后,迟迟没有回音,他曾为此致电上海浦东法院,被告知,由于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调查科技含量高,因担心操作不妥给当事人带来损失,所以该院从来不接受这样的委托进行调查。于是,才有了河北区法院要求罗明交纳调查费一节,为的是该院亲自派人到上海调查。但是,由于罗明经济困难没有交纳这笔费用,故而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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