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29日通过“开放港澳居民以网络申请来台证件”的相关规定。据了解,从明年元旦起,港澳居民获核准发证后,可直接到香港中华旅行社或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领取。
据“中央社”报道,新的条文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开放港澳居民以网络申请入台证,证件有效期间自核发的翌日起3个月,在有效期间内可入出境2次,每次可停留14天。
这些港澳居民在获核准发证后,可直接到香港中华旅行社、中华旅行社香港国际机场办事处或澳门台北经济文化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