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先溜进大学宿舍楼藏匿,再趁学生熟睡之机窃取财物,一男青年多次用此伎俩行窃,得赃款计1700余元。今天上午,天津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控诉称,被告人李某今年20岁,陕西省商州市人,于今年自原籍来津打工。8月初的一天21时许,李某凭着酷似学生的外形秘密潜入天津财经大学一学生宿舍楼,藏匿在卫生间内,待次日凌晨1时许,李某溜进该楼223号房间,趁屋内人员熟睡之机,将学生高某的摩托罗拉手机及180元现金窃走,据为己有。顺利得手后,李某一发不可收拾,又先后于8月6日、8月15日、8月18日晚以同样的方法,溜进财经大学学生宿舍内行窃,盗得手机3部、现金100元。后李某被抓获。
上午10:45,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首先宣读了起诉书,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随后,公诉机关就指控犯罪事实一一列举证据。
截至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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