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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报今天刊登文章指出,依法从严治军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是军队建设的一个基本方针,不是一个阶段性任务,更不是一项具体工作,用突击式、运动式的抓法是不行的,必须经常抓、长期抓、反复抓。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有完善有效的机制作保障。
一是学习教育机制。法规意识淡薄,不知法、不懂法,是影响依法从严治军的一个突出问题。要切实把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摆到教育训练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在时间上有充分保证、在内容上有系统规定、在方法上有科学安排、在效果上有具体要求。同时,要把部队教育与院校教育、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共同性法规教育与专业性法规教育结合起来。
二是领导责任机制。抓依法从严治军,要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行政管理法规,对各级领导和机关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作出科学规定,注重依据法规制度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做到全局一盘棋、分工不分家、一级抓一级,保证依法从严治军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不留死角。
三是检查监督机制。把加强对部队依法从严治军的检查监督作为各级领导和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和经常工作,明确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机制,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依靠领导机关检查与发动基层官兵自查相结合。
四是奖惩激励机制。要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就必须严肃纪律。要建立完善执法讲评制度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法规制度办事的人和事,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该通报的要通报,不能姑息迁就;对执法执纪严格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扬、奖励。在干部的选拔使用上,不能让那些无视法规、治军不严、热衷于争彩头的干部“出名挂号”,要重用那些法制观念强、又有从严治军能力的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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