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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罗斯塔斯社报道,12月1日,俄罗斯国家杜马二读通过了《俄联邦州长选举新规则法案》。该法案只要能得到超过半数的议员支持(226票)即可通过,结果有357名议员投票支持,其中包括“统一俄罗斯”和自由民主党议会党团代表,俄罗斯共产党和“祖国”运动反对这一法案。
新法律规定对联邦法律《俄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执行机构和法律机构总体组织原则法》和《俄联邦公民参与选举和全民公决权利基本保障法》进行修改。根据这项新法律,州长候选人由俄联邦总统与地区议会事先协商后,向立法会议提名推荐,并由立法会议议员选举产生,如果地方立法会议3次否决总统的同一提名人选,总统有权解散地区立法会议,重新选举议员。在新法律生效前选举产生的州长,可以提出对自己的信任案问题,提前放弃职权,如果根据新法律任命的地区行政长官失去了信任,也将被撤换。
根据新法律,任何年满30岁的俄罗斯公民都可能被提名并当选为州长,任期不超过5年。除新法律基本条款外,议员还通过了300多项修正案,其中包括俄联邦总统在提名候选人之前应与地区议会进行协商、如果地区议会两次否决总统提名人选后总统应采取的附加咨询程序等。据悉,12月3日国家杜马还将三读审议事实上由总统任命州长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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