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日前,天津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发出通告,进一步强调了对普查对象违法的处罚规定。
据悉,目前,仍有部分单位不理解、不配合,或心存侥幸、搪塞推诿,迟迟未填报单位清查表。《通告》提醒“隐蔽”在写字楼、物业小区内经营;在各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内租赁房屋经营;机关内不挂牌的事业性单位;厂中厂、校中校以及前期清查中因各种原因暂未填报单位清查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论隶属关系、经济类型、规模大小,请于近日与所在地经济普查办公室联系,领取并填报经济普查“清查摸底表”。逾期拒不办理者,有关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