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某银行会计利用互联网非法侵入某房地产企业内部电子信箱,以曝光该企业商业秘密相要挟,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敲诈。日前,这名犯罪嫌疑人被本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30岁,系某银行会计。2004年7月,郭在报纸上看到某房地产公司电子邮箱的用户名,随后上网进入该公司的主页面,发现该公司电子邮箱密码和用户名一致,从而进入了该公司的电子邮箱并浏览了该公司内部文件。之后,他又用同样方法进入该公司多个分公司的电子邮箱查看内部文件,并下载了文件资料及滨海公司总经理杨某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等。同年9月中旬,郭申请了多个电子邮箱,多次向杨某发电子邮件,内容为:“你公司有违规行为,我有证据材料,给我8万元,我可保密,否则我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其间,郭还多次打电话给杨某进行敲诈。同年10月26日,郭在某网吧通过上网聊天与杨某讨价还价,最后郭同意收到杨某6万元后不曝光该公司商业秘密,随后郭用电子邮件告诉杨某自己的银行账号。此时,早已准备好的公安干警将正在网吧进行敲诈的郭某某当场抓获。
检察官提醒
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虽然被抓获了,被敲诈的公司也未受到经济损失,但是此案的教训是深刻的。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说,网络给商家提供了巨大的商机,但也给犯罪分子很多缝隙。商家一定要提高保密意识,加强商业秘密在互联网上的管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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