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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在签名簿上兴奋地签名 |
北方网消息: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时,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今天向百姓敞开大门,实行“开放日”。
和平法院昨天便在门口的电子大屏幕上公布了这则消息。今天早晨8:30左右,来自区街以及各行各业的近60名群众已经自发聚集到了法院门口。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群众陆续进到法院,在领取了一张见证此次“开放日”的“旁听证”后,并在签名簿上兴奋地签上了名字。
上午9点,前来参加“开放日”活动的群众被邀请进入到一个审判法庭中。不少人是第一次走进法院、走进法庭,感觉十分新鲜,互相议论着,有人还将自己亲眼看到的法庭和在电视中所看到的加以比较。进入法庭后,和平法院院长刘建国首先对“开放日”的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做了介绍。上午,和平法院全程公开一起入户抢劫案件的审理过程,让群众亲身体验一下“旁听”的感觉,并从中了解法院是如何审理案件的。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案例对旁听群众“以案说法”。对群众来讲,最好的普法莫过于一次公开的审判,所以,今天的案件审理是在“开放”,也是在“普法”。下午,将有一场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专题讲座在法院举行,由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家潘永康教授主讲。在介绍了“开放日”的具体安排后,面对许多还是第一次来法院的群众,刘建国院长还就打官司的流程,例如怎样立案、如何送达、如何应诉、审理期限等等做了详细介绍。
和平法院今天所实行的“开放日”,使得法院不再是一个“闲人免进”的“衙门”,不仅为公众开辟了一个了解司法运作和法院日常办公的便利渠道,保障了公众了解公共服务及其设施的权利,使得司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也使公众改变了对法院“神秘而陌生”的印象,增加了亲和力,在执法者与百姓之间构建了一座互相监督、互相信任的桥梁。“法院开放日”是一个积极的尝试,彰显着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观念。
据悉,和平法院将有计划在总结此次“开放日”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内容,将“开放日”创建成一种亲民与普法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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