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例“涉黑”大案6日开始公开开庭审理。
合肥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以胡斌为首的33人涉黑团伙,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2项罪名。
起诉书说,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起,胡斌、张以平(另案处理)等人纠集一批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横行社会,肆意妄为,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张以平、胡斌、陈三毛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朱庆凯、胡旭东为领导者,以孙剑池等为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进行多起暴力犯罪的同时,还在高档宾馆等场所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以此聚敛钱财,为胡斌等人的违法犯罪提供经济支持与保障。
另据了解,目前只有一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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