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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发布的消息,2004年12月3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中央电视台发出《关于立即停止播放“恐惧斗室”广告片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来,一个名为“恐惧斗室”的耐克篮球鞋广告片,在广大观众中引起强烈不满。经审看,该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尊重祖国传统文化”和第七条“不得含有……亵渎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的规定。因此请速通知所辖各级播出机构立即停播此广告。同时,要健全广告内容审查制度,坚决杜绝一切不良广告的播放。
耐克公司随后表示对此尊重。
各方说法:
耐克公司尊重禁播
记者6日晚联系上耐克中国公司公关部主管徐志梅女士,徐女士称自己不直接负责此事。经联系,受耐克公司委托负责媒体事务的周晓梦先生表达了对“禁播”的态度。
周晓梦表示,耐克公司一贯遵守中国法律,因此尊重国家广电总局的“禁播”规定。不过,他指出,在“恐惧斗室”广告引发争议后,耐克公司立即发表了声明,强调该广告只是通过多元化元素宣扬了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鼓励年轻人直面恐惧,勇往直前。广告中运用的各种元素只是一种比喻形式,喻指各种恐惧。
“耐克公司在中国有非常好的公众形象,没有必要得罪中国消费者,因此不存在有意或者无意贬低或亵渎中国之意。”周晓梦特别强调。
他并且认为,停播“恐惧斗室”广告不会对耐克公司在中国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其造成损失。至于耐克公司是否会立即制作新的广告填补“禁播”后的空缺,周先生称此事属广告公司决定范围,他尚不清楚。(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专家:广告略带文化歧视
辽宁社会科学院李志国助理研究员表示说:“观众的争议主要源于国家间的文化差异。”广告中出现的中国人形象,不能说就是故意的行为,也许是想更贴近中国受众。
李志国表示,广告中略带些文化歧视。这则广告通过美国文化表现主题,并战胜了中国“文化”,年轻人在看过后,很容易被战胜过程所吸引,并逐渐接受,然后愿意购买其产品。
华语区反应
新加坡媒体:这是一场蓄意的行为
据美联社报道,近日,耐克的“恐惧斗室”系列广告被印制成16开大小的海报张贴在新加坡大大小小700多个巴士站点的宣传栏里。但是令他们始料不及的是,这些构图精美的海报竟然激起了新加坡群众的广泛抗议。
新加坡媒体对耐克公司广告的本质进行了剖析。“这是一场蓄意的行为,它试图给观看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好像是某个街头的小混混抢走了某家大公司的广告宣传似的。广告看起来厚颜无耻且华而不实,但它却非常引人注目。”新加坡纯信道销售经理亨利·郭说。
观众:看过后感到心里很不舒服
为新产品做电视广告本来是件十分常见的事情,但许多观众看过这则广告片后,却感到心里很不舒服。
市民侯先生表示:“23日晚上我看完了整个广告,看到出现的中国人都被击败了,还有中国的图腾龙的形象。我觉得这有损中国人形象,说明中国人无能……广告中把飞天形象和美元放在一起,玷污了中国文化,甚至是侮辱了中国人。”
看过广告的王先生也觉得:“广告本身很有创意,但让人觉得心里不舒服。‘争斗’中‘中国人’毫无还手之力,龙的形象被击败,让人觉得耐克公司没有尊重中国人,更是对中华民族象征的一种侮辱。”
一新华网友:“晚上我看完了整个广告,看到出现的中国人都被击败了,还有中国的图腾龙的形象。我觉得这有损中国人形象,说明中国人无能……广告中把飞天形象和美元放在一起,玷污了中国文化,甚至是侮辱了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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