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从10日开始,交管部门将加大对闯红灯、争道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了方便驾驶员了解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从严惩处,本报将属于重点治理的17项交通违法行为作了汇总,希望驾驶员能够守法驾驶。
停车不要只图一时方便
治理乱停车的重点为:在设有禁停标志的地方停车,在有停车设施(咪表泊车位、停车场、停车方位线等)路段违法乱停车,违法占路停车多、影响交通大、市民反响强烈的点段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大中型商场、超市等周边道路非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严重的路段或区域及自行车驾驶人“驻车换乘”造成的公交车站停车秩序乱。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违法停放机动车适用非现场处罚,对驾驶员或机动车所有人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违法临时停车,驾驶员拒不驶离,可适用现场处罚,对驾驶员处200元罚款并记2分。
交警将重点对下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
17种交通违法行为:1、在人行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扣2分) 2、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超越行驶;3、逆向行驶;(扣3分)4、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5、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红色箭头灯禁行时继续通行;(扣3分)6、绿灯时转弯车辆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的;7、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的;(扣3分)8、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扣2分)9、没有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10、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1、不按规定超车的;(扣3分)12、不按规定掉头的;13、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扣2分) 14、右转弯的车辆,遇有红灯亮时,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15、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16、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17、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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