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罪犯被彬县看守所送进地处铜川的崔家沟监狱后昏倒,再也没有醒过来。4个月过去了,监狱和看守所方面对其死因没有任何说法。死者的父亲对此既悲痛又气愤。
入狱2小时后突然“昏倒”
2004年7月6日,彬县看守所指导员张双权和司机李志民将李占红等3名犯人押往崔家沟监狱服刑。据张双权讲,当天上午9时40分许,他就向崔家沟监狱狱政科办理了犯人交接手续,监狱在给他的“回执”中,同时写了这3个犯人的名字。随后,狱警检查询问这3名犯人的健康情况,有一名叫杨飞的犯人因怀疑有肺结核被监狱拒收,但李占红和另外1名犯人当时就被送进监室。随后,狱方向他要回“回执单”,称要把上面的3人改成2人。后来,他看到狱警突然来向监狱领导报告,说李占红昏倒了,当时是12时左右。
监狱和看守所相互推卸责任
7月13日,李占红的父亲李本本到监狱探视儿子,见儿子昏迷不醒,鼻子和嘴里分别插着氧气管和胃管。医生告诉他,李占红被送到监狱的当天就突然昏倒住院。监狱狱政科负责人还告诉他,因为彬县看守所没有履行交接手续,有什么事应该去找他们。
李本本又去找彬县看守所,看守所负责人说,他们已经把人送给了监狱,没有交接手续,责任在监狱。无奈,他只好去找铜川市检察院驻崔家沟监狱的办事机构。后在检察官的监督下,李占红被转到条件较好的西安某医院抢救。8月11日,李本本到西安的医院探视时,医生说李占红已于8月7日死亡。
犯人入狱前身体无异常
“儿子不明不白死去已经4个多月了,可是监狱和看守所方面没有任何说法,我们至今连个死亡通知书也没接到。”李占红的父亲悲痛欲绝地说,“他身体一直很好,被捕前还在西安干装卸,怎么突然就会昏迷呢?”
另据和李占红同车被押往监狱的犯人杨飞讲,他和李占红在彬县看守所同一监室住了7天,感觉李占红身体很好。他说:“押送当天,李占红在车上还要民警帮他买烟,直到9点多我去监狱医院拍片子离开他时见他还好好的。”
“李占红的死不能排除受到暴力伤害的可能。检察机关应该及时介入,拿出法医鉴定的死亡结论,这样才能弄清真正的死因。”彬县公安局一位民警说。
李占红是彬县小章镇卧龙村农民,今年28岁。2003年6月,因和同村人打架,李占红被彬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起诉,后被彬县法院宣告无罪。2004年6月22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李占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死前,李占红还一直在申诉。本报记者剑光实习记者孙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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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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