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两个年轻人冒充警察,以查他人暂住证为借口迫使他人拿钱了事,骗取钱财。今天上午,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这两名假警察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今年9月14日凌晨,经事先预谋,23岁的被告人邢某某身穿买来的假警服,19岁的被告人蔡某身穿警裤,并持警用皮夹,来到和平区大连道与台儿庄路交口处的海河公园,冒充警察查验他人暂住证,并以没有暂住证就拘留或罚款的手段,迫使两名被害人拿出了100元人民币。后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将刑某某和蔡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邢某某和蔡某冒充民警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故依据《刑法》对二被告人作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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