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扬沙蓝色预警信号和35℃以上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北方网消息:昨天,从天津市气象局业务处获悉,2005年1月1日,本市将正式启动灾害预警信号,针对天津地区灾害性天气特点,在启用全国统一预警信号的同时,增加了代表扬沙天气的蓝色预警信号和35℃以上高温的黄色预警信号。
今年9月,中国气象局发布实施了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红、橙、黄、蓝”4种颜色以及图形、中英文字组成的由强到弱的灾害天气预警标志已在全国统一使用。
市气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全国统一设定了“红、橙、黄、蓝”4种颜色的灾害天气预警标志,但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气候差异很大,中国气象局允许各地气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增加和补充。
几个月来,本市气象部门集中有关专家进行讨论,结合本市气候特点,增加了以下内容:夏季,天津出现35℃就算达到高温标准,而在南方37℃的高温也算平常,于是在高温黄色预警信号里增加了高于35℃的预警信号;春季,强沙尘暴天气本市出现不多,但扬沙现象却极为频繁,于是新增加了代表扬沙天气的蓝色预警信号。
据了解,下月,随着灾害性预警信号的发布,市气象部门将进行全民科普宣传,让每个市民了解气象灾害知识,增强防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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