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陕西省泾阳县中张乡村民李建生家里,先后收到了两张来自北京的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家里人非常惊讶:孩子李龙正在当地上高中,怎么会被北京警方羁押了呢?昨天,专程到北京询问此事的李龙家人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昨天,李龙的家人向记者出示了两份由朝阳公安分局发出的通知书。拘留通知书上写着:“我局已将涉嫌盗窃的李龙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朝阳分局看守所”,逮捕通知书上写着:“李龙因涉嫌盗窃罪,经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朝阳分局看守所”,两通知书均盖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章。
李龙的家人告诉记者,收到两份通知书很突然,事先没有当地公安机关来家里做过调查。两份通知书寄到村里,学校同学对李龙指指点点,弄得娃不敢出门见人。家人还表示,他现在上课精力不集中,没事就问大人“我是怎么了,怎么出这种事”,神情变得有点呆,家里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们担心通知书会给孩子精神上造成压力,导致孩子学业受到影响。”
为此家人赶到北京,找到朝阳公安分局,希望朝阳分局能查清情况予以更正,得到的答复是“我们请当地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名字予以核实,过了期限,对方没有回函。”
记者随后与朝阳分局取得联系,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按照刑法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不供述真实名字以现供述名字起诉,因此没有任何程序上的问题。”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岳成律师事务所杜律师。杜律师认为,从法律上看,李龙是案外人,两份通知书对李龙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安机关应撤消通知书,加以更正,视具体情况予以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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