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我们身边最常见、面积最大的公共空间就算是“路”了。不管是马路、铁路、快速路还是土路、水路、盘山路,每一个自由、健康的人都可以享受“路”带来的便捷、通达、速度和它们周围变幻的美丽风景,这是每个人心里原有的路的形象。然而,随着人口、车辆的几何增长,我们的“路”开始变得拥挤、肮脏、浮躁甚至暴力起来!关
于暴力,各人的定义不同,大部分人会认为“上手儿了”的全武行以及血淋淋的生离死别才算得上暴力。但我觉得,在路上,暴力远不止这些。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固然归为暴力,我称它们为“硬暴力”;那么围观起哄的好事之徒、摆摊设点的游击商贩、疯狂飙车的摩托青年、公然违章的步行者、招摇过街的“膀爷”以及发小广告的、路口乞讨的、制造噪音的……这些形形色色妨碍正常通行、伤害他人视听的人和他们的行为,都应该算作“路上”的暴力,我称它们为“软暴力”。
今天本报报道了交通协管员被殴打事件,以及演员牛振华交通事故索赔案宣判的新闻,这两件事自然都与“马路硬暴力”有关。不过幸好我们生活在有法律、有规则的社会,打人的“花拳绣腿”得到应有下场,醉酒超速的“去者”也被判负90%的责任。但是,我们同样难释沉重,因为有更多的“马路软暴力”依然存在,单靠媒体的监督和世人的谴责,显然不够。
有这样一句话。“汽车只是人类进化的代步工具,而非人类思想行为进化的标志”。这句话说得到位!我们应该意识到,凸显的马路暴力化绝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在路上,人们的脚步已经被加速运动的社会带得踉踉跄跄,路也在不堪重负的呻吟。这哪里是我们原本的路?
还记得这样一句话么:慢慢走,欣赏啊!珍惜这句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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