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12月17日,因举报揭发出震惊全国的阜阳“毒奶粉”事件,而刚刚当选为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之一的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三堂镇农民高政,代受害儿子向生产、销售“伊鹿”奶粉的被告方索赔案,在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原告韩奥强及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及其亲属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通讯费、奶粉检验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00570.46元。
在17日的庭审中,被告之一的内蒙古永欣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到庭,作为供应商和销售商的其余6名被告到庭参加庭审。
在起诉书中,作为原告法定代理人的高政称,2003年8月6日,原告韩奥强出生,出生时7斤多重,发育正常。原告出生十多天后即开始食用“伊鹿”牌婴儿奶粉,连续食用一个月后,韩奥强出现持续发高烧、腹泻等症状,先后送往太和、阜阳等地医院治疗。住院时,韩奥强已出现头大、四肢短小、肝肿大等状况,被确诊为典型的食用劣质奶粉造成的重度营养不良综合症。
在医生的建议下,2003年11月,高政将“伊鹿”奶粉样品送往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检测报告表明该奶粉主要营养成分蛋白质含量仅为6.69%,远低于国家标准。在获此证据后,原告亲属多次与直接销售奶粉的被告张军、刘家显、路玉成交涉。三被告承认了销售该奶粉的事实,同时说该奶粉的供应商是刘洁。随后,原告亲属向有关部门投诉,经太和县工商部门立案侦查,查封了刘洁尚在销售的“伊鹿”奶粉。经送检,该批奶粉的蛋白质含量仅为6.1%。高政在起诉书中同时称,经查,生产“伊鹿”奶粉的是内蒙古永欣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给被告刘洁的经销商是马大成。
在叙述奥强遭受的痛苦时,诉状中这样写道:因食用劣质奶粉,小强受严重损害住院治疗期间,头部布满密密麻麻的针眼,像是拔光毛的鸡翅,惨不忍睹。医院几次发出病危通知,微弱幼小的生命游走在生与死的边缘。其所遭受的这一切,也给他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精神损害。
被告马大成、刘洁、高健在答辩中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们认为,原告的赔偿请求,依法应由内蒙古永欣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同时认为,现被告马大成、刘洁、高健、张军、刘家显、路玉成等人,因同一法律事实,已被公安、检察机关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或拘留,应按“先刑后民”的原则处理本案,要求驳回原告起诉。
作为本案第一被告的内蒙古永欣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出庭,但他们在答辩状中认为,他们公司奶粉产品注册商标为“阴山”牌,不是“伊鹿”牌。全国伪劣奶粉事件曝光后,内蒙古监察厅等部门通过对该公司全面检查,证实他们公司与“伊鹿”奶粉没有关系。同时强调该公司既未给生产“伊鹿”奶粉的厂家提供过奶粉产品,也未在安徽指定过经销商。“伊鹿”牌奶粉包装袋所印该公司名称,实属制假者伪造。因此该公司认为自己依法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原告对其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根据。
高政为儿子讨回公道
开完庭后,高政立刻赶到北京出席由中国打假扶优论坛组委会主办、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承办的“首届中国打假扶优论坛”,并在论坛上接受颁奖。由于阜阳奶粉事件,高政入选首届中国“十佳维权卫士”。
谈到前一天刚刚结束的庭审高政说,他对庭审比较满意,法庭认定了“伊鹿”牌婴儿奶粉和奥强受到的伤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存在。庭审中,辩论、证据交换等环节都已完成,大约十天后法院就要宣判了。与以往高政与媒体谈论的为外甥讨回公道所不同的是,他此次是以奥强的法定代理人,奥强父亲的身份参加庭审,高政向记者详细讲解了其中缘由。高政说,妹妹结婚五年还没有孩子,而自己生了一女一儿后,爱人又意外怀孕。在奥强出生前双方父母就决定将奥强过继给妹妹。奥强出生10天就抱到了妹妹家,妹夫才是奥强的父亲,而高政则是孩子的舅舅。但由于奥强不到三个月就住院了,还没有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
妹妹妹夫将奥强视为己出,但他们的生活条件不太好,奥强入院后,他们的全部积蓄只有2000元,其余的费用都是由高政承担的。
高政说,当时奥强在医院病危时,妹妹妹夫都哭了,可他没哭,他想得更多的是奥强的病是怎样造成的,他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开始打官司后,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成了案件的关键,被告律师认为,妹妹妹夫不是孩子的直系亲属,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也就没有权利打官司。“我是,让我来吧!”高政说,为了给孩子讨回公道,让他的将来有点保障,他要将官司打到底。
对于判决结果,高政说,他认为官司最终肯定会赢,但法官会支持多少就不一定了。虽然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营养不良的婴儿有229人,死亡12人,但由于缺少证据,连他在内只有三个人起诉,前两个案件已经审结,但最终都是调解的,被告大约赔偿受害人7万元左右。高政说,“无论结果怎样,我做出了努力,我尽力了”。
我救了许多孩子我心安理得
高政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在小奥强身上先后花去了近5万元,加上维权中取证、上访、路费等共用去几万元,今年他的总支出近8万元。一个生活富足的小康之家一下沦落为负债数万元的困难家庭。问他后悔吗,他的声音很平淡:“孩子的生命和金钱谁更重要呢?如果能换回孩子的健康,就算要我砸锅卖铁,我也心甘情愿。”
高政一直认为传媒才是“毒奶粉”的揭盖者:“如果没有媒体揭露,这事情不会有人管,更不会发展到公安机关介入。”在寻求媒体介入之前,他先找当地消协,接待者对他说这是小孩儿体质不好,高政记得一位工作人员说“我们以前啥吃的都没有不也好好的”。而从阜阳人民医院的记录上来看,从2003年5月起,就有多起婴儿营养不良并发症的记录,以至于当高政和妹妹于2003年10月抱着小奥强来到阜阳人民医院时,医生只看了一眼,就说:“又是一个毒奶粉的受害者。”
高政的举报导致了一场全国性的奶粉检查,现在阜阳已经找不到劣质奶粉了。“现在,劣质奶粉经营者都在恨我,他们判刑的判刑,受罚的受罚,但我救了很多孩子,我心安理得。”高政说。
对于在劣质奶粉事件中幸存下来的孩子来说,他们现在或许还不知道高政是谁,但是长大后,他们会永远记住“高政”这个名字。
高政最引以为荣的是他女儿的表扬,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在作文里写道:“爸爸用自己的行动救了弟弟,也救了全中国无数的孩子。”
输赢已定裁量难说
记者专访高政代理律师孔维钊
随后,记者与高政的代理律师孔维钊取得联系,据了解,他是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孔维钊律师是受全国法律援助中心委派免费代理高政案件。
昨天,记者采访他时,他正出席由中国打假扶优论坛组委会主办、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承办的“首届中国打假扶优论坛”,并在论坛上接受颁奖。
对于高政诉“伊鹿”奶粉的案件审理情况,孔维钊说,对于赢这场官司他是有把握的,但赔多少就很难说了。因为安徽阜阳对于精神损失的裁量是相对保守的,虽然“大头娃娃”事件轰动全国,但具体到个案,法官会排除一些影响,比如媒体的影响,而对个案进行裁量。孔维钊说,对于精神赔偿方面法院肯定会判定,但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分析,赔偿额度不会超过5万元,而且,历来安徽高院对于精神赔偿的认定一般都在5万元以内。另外,对于误工费等方面孔维钊说,由于高政提供的证据不太充分,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孔维钊并不只是代理高政案件,在国务院调查组在阜阳调查时,孔维钊等人就针对“大头娃娃”事件在当地开通了一条法律援助热线,全程参与了整个事件。
孔维钊说,包括高政在内的农村消费者要在现在的消费环境里想通过自己取证,再通过司法途径获得赔偿还是有很大的难度的。他说,这一事件中,有种说法是“职能部门不敏感,”实际上这是一种客气的说法,说到底就是一些职能部门不作为。而这种不作为导致奶粉事件后,实际是媒体发现了它,用鞭子抽打了当地政府,才使得这一事件最终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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