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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消息,深圳石化集团原董事长陈涌庆因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近日已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案原定于今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因故延迟至明年元旦后审理。
据了解,陈涌庆曾任深圳石化集团董事长。2003年11月,陈涌庆退休两年多后,在深圳市的一次国企改革座谈会上被市政府、国资部门及产权单位公开谴责。根据离任审计,到2001年6月底,深圳石化集团累计亏损21.6亿元,资不抵债15.34亿元,陷入严重的经营危机。
今年3月17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挪用公款为由,对陈涌庆予以立案侦查,并列为特大要案。同月,陈涌庆被批准逮捕。
深圳石化集团原董事长陈涌庆被公开训诫
提示
9月10日,深圳对深圳市农产品公司原董事长林家宏公开重奖现金100万元和一辆自用小轿车,原因是成绩突出。对退休国企领导进行重奖,这是全国第一次;11月7日,深圳对深圳石化集团退休董事长陈涌庆公开训诫和谴责,原因是经营决策失误,这也是全国首次。截然不同的两种待遇,昭示着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已触及到国有企业领导人产生机制上。有确切消息说,期待已久的长效奖励机制明年将在深圳浮出水面。对经营决策失误者的公开谴责,也有望成为一项规定制度化,长期在深圳执行下去。
这恰好印证了深圳市有关高层人员早前透露的构想:对干得好的国企领导人,退下来也要重奖;对干得不好的国企领导人,即使退下来,即使没有贪污行为,也要实行公开训诫和谴责。
2003年11月7日,这是一个可以载入深圳国企改革发展史的日子。
当天,退休两年零4个月的深圳石化集团原董事长陈涌庆再度被推上前台,成为这个重要日子的当然主角。不过,这一次,不是他早已习以为常的荣誉加身,而是被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公开训诫和谴责。
原因在于:深圳石化集团在陈担任领导期间,到2001年6月底,累计亏损21.6亿元,资不抵债15.34亿元。一个庞大的国有企业,由于陈涌庆经营不力,已经陷入了严重的经营危机。
早在一个多月前,深圳对成绩突出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林家宏进行公开奖励,奖现金100万元和自用小轿车一辆。
对退休的国有企业领导进行公开重奖,这在国内还是第一次;对经营不力的国企领导人进行公开训诫和谴责,深圳再次成为国内第一个“吃螃蟹者”。
一褒一贬,深圳市分管国企的副市长张思平说,深圳不仅要建立年薪、股份、期股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长效激励机制,也要加强企业家约束机制的建立。
按照张思平的理解,“看一个国有企业是否成功,有三个指标:一是企业发展了没有;二是员工利益得到保障没有;三是是否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企业家。”
很显然,深圳石化集团在陈涌庆掌舵之时不是一个成功的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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