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主持人朱军目前正身陷一场名誉权官司。对于他法庭上的“喊冤”,被告某企业则反驳说不存在侵犯其肖像权,因为已经支付了相应的报酬。而就在双方争执不下、等待裁决的时候,我国首部《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出台,明确规定播音员主持人不得将自己的名字、声音、形象用于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文章、图片及音像制品中。形势逼人,朱军为守住“职业道德”底线,看来非得将官司进行到底了。
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布了我国首部《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的道德取向、素质要求和工作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准则还指出,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作为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公众人物,应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良好品格,自觉追求德艺双馨;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自尊自爱,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媒体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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