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队伍的道德取向、素质要求和工作方法提出明确要求。《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从责任、真实、公正、导向、品格、廉洁等方面,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的职业行为作出详细规范。《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播音员主持人不得将自己的名字、声音、形象用于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文章、图片及音像制品中。准则还要求,播音员主持人应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良好品格,自觉追求德艺双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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