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铁路
在铁路行业,消费者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是“退票收取退票费”、“春运期间车票涨价,服务不涨”的现象。而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是,在火车晚点等情况时,铁路部门连一句道歉的话也没有,更不用说是经济补偿了。众多消费者普遍反映铁路部门的“铁老大”习气仍然严重。
李先生因故暂不能出行,提前一天退火车票时,铁路部门要收取火车票票价的20%作为手续费。李先生认为收手续费比例过高不公平。经了解,铁路部门规定,消费者退票时需扣除20%的手续费,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
专家说,铁路部门制定不公平合同条款,增加消费者责任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这就是典型的“霸王现象”
在北京工作的李小林说,乘坐北京的空调巴士,越是阳光明媚、气候宜人就越有一种被欺负的感觉。“因为按照目前空调巴士使用的票价规则,只要乘客乘坐空调巴士就必须付出高出普通公交票价1元或数元不等的票价,而无论该空调巴士是否提供了空调服务。一位消费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四个空调专线网的年客流量为6158万人,则平均月客流量为513.17万人。1年中应该至少有5个月时间是无须使用空调的,则这5个月的客流量为2565.85万人,空调巴士车票至少比普通公交车票贵1元钱,则巴士公司5个月能多收入2565.85万元,而且这2565.85万元是无须扣减空调使用成本的。在这4年间,巴士公司因此多获得利润1.03亿元!”专家认为,这是一条霸王现象,其“霸道”之处就在于其严重违反了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交易公平原则。
超市
在十大“霸王”行业中,超市排在末尾,仅占15.7%,但消费者反映出的问题仍是比较多。主要集中在“本超市拥有最终解释权”“概不负责”、“打折商品,概不退换”等等。
某超市推出了“购买商品50元赠送一张抽奖券参与抽大奖,一等奖价值200元家电一台”的大型有奖促销活动。李先生正需要购买一台微波炉,于是进超市选购了一台420元的微波炉,按照商场公布的有奖促销广告,领到了8张抽奖券。经过公开抽奖,李先生获得一等奖,可奖品竟然是一台使用过的旧冰箱。
李先生感到被愚弄,要求商场更换新品。但商场称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有奖销售的奖品一定是新品,况且此次有奖销售活动“本超市拥有最终解释权”。
专家点评说,商家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对霸王“能忍则忍”?专家讲述如何维权
面对众多的“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此次公布的调查显示,多数消费者选择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媒体反映、拒绝签订协议或寻求法律帮助等途径。但是对于一些绝对霸王行业(比如电信、铁路、银行等)的霸王现象,消费者也只能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了。
调查显示:选择能忍则忍的占51.2%;选择向媒体反映,寻求媒体帮助的占42.0%;选择向消协投诉的占39.8%;选择拒绝签订协议的占38.7%;选择协商补充协议的占33.4%;选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的占22.7%;选择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占32.0%。
在调查中,有超过97%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霸王条款”,表示遭遇次数“比较多”和“非常多”的占70%。让人心寒的是,即使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与“霸王条款”作抗争,“全部得到过”满意结果的仅为0.78%,“很少得到过”的占56.62%,有39.55%的受访者表示“根本没有得到过”。
中国产业报协的胡英暖秘书长则认为,消费者关键是要培养理性的消费心态与成熟的消费习惯。“学会识破骗术、保护自己,‘霸王’就没那么容易得逞了!”
在如何制止和消灭“霸王现象”的问题上,众多的消费者认为要坚决打破垄断,让更多的工商企业参与到竞争中来;还有的公众认为既要加大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发挥媒体的作用都是有效制止“霸王现象”的手段。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海闻教授认为,要解决“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关键是打破垄断,引进市场竞争,只要有了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就可以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自由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谁再制定霸王条款,谁就会失去消费者。对于那些不能够引进市场竞争、自然垄断的行业,政府就必须站在消费者立场上对其进行管制才能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对于消费者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海闻指出,消费者完全可以这样做,但是只有给侵权者以比较重的惩罚或者使其支付数额比较巨大的赔偿,才能对垄断企业形成威慑,否则不但对侵权者不起作用,也不利于鼓励和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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