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29日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推出新型法庭——车载“巡回法庭”,以便利群众诉讼。车载“巡回法庭”一辆车就是一个法庭,车里配备电脑和远程电子印章,法官可以在车里立案、办案、结案,制作裁判文书。今天下午,市高法将把18辆崭新汽车的钥匙交到本市18个基层法院手中,车载“巡回法庭”投入使用。
本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于世平介绍说,因为地理条件和交通不便等因素的影响,本市部分区县尤其是山区的农民,打一场官司就得翻山越岭地上一趟县城,诉讼成本很大,形成当事人的诉累。同时,部分偏远地区的当事人存在法律知识缺乏、司法能力较低的实际困难,因举证不能而“有理输官司”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就地审理、巡回审判”,法官走出法院、走近当事人的审判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然而,实际中,法官们骑车跋涉进行巡回审判的境况、就地审理后要回法院制作裁判文书而出现“审得快结得慢”的状况引人关注。此次购置18辆车,是借助先进的手段将“就地审理、巡回审判”落到实处,使化解纠纷更加快捷高效。“巡回法庭”将重点针对速裁和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进行审理。
市高法司法行政处处长孙家俊介绍说,此次“巡回法庭”的用车,是进行了改造的车辆,配备了电脑以及远程电子印章,法官可就地审案、当场制作裁判文书。据悉,作为“巡回法庭”的车辆将不同于普通交通工具,市高法正在酝酿相应的车辆使用规定,以做到程序上的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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