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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经过一年的准备工作,2005年1月1日,天津市经济普查工作正式进入登记阶段。
1月1日上午,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到津南区、大港区、东丽区的基层单位参加普查登记,进行现场指导、服务。据介绍,经济普查填报登记的正式启动,标志着天津的经济普查进入了实战阶段。同时,全市有近30000名经济普查员深入到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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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港石油化工公司的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普查表。 |
据了解,按照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从今年1月至4月,天津市经济普查工作进入普查登记和数据录入阶段。在此阶段,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完成对各类普查对象普查登记和数据录入工作。坐落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接受各类普查表的填报任务。普查登记阶段是整个普查工作关键的阶段,调查对象能否真实、准确和及时填报各类经济普查表,事关经济普查工作的成败,也直接关系到国家和各级政府“十一五”规划的正确制定。
这次经济普查涉及的范围广,行业类别多,经济普查表按照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型、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设置了不同的表式。普开大的内容包括基本单位属性,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主要产品产虽、生产及经营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情况、科技活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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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谊商厦大港分店的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普查表。 |
为确保经济普查的数据质量,切实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普查登记工作。日前在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曾培炎同志对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依法普查的要求,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和入户工作,彻底消除普查对象的思想顾虑,切实防止人为干预普查的结果。
普查对象要依法接受普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有责任接受普查,都必须如实地填报普查资料。对个别有意不报或虚报、瞒报的单位或个人,要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普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均不得将这些资料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不得以普查资料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有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要依法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数据,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人均不得强令或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
无论是普查对象,还是普查机构和其他单位,都必须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真正把依法普查的原则落到实处。为防止普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切实保证普查质量,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将联合发布公告,对普查对象做出明确承诺,对规范普查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普查登记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在普查登记、收表市表、数据录入、质量验收等各个工作环节,要采取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普查资料真实可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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