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累计无偿献血达1000毫升者,将享受终生无限量免费临床用血。”记者9日从天津市政府献血办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本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天津市无偿献血公民用血返还办法》将于近期在无偿献血本人及家属临床用血、相关保障、用血互助金交纳等几方面做出重大调整。
新办法将原“自无偿献血之日起,5年内献血者本人需临床用血时,可享受相当于原献血量1至5倍的免费用血,5年内未用血的,5年后终生享受等量免费用血”的规定,补充为其中累计无偿献血达1000毫升者,将享受终生无限量免费临床用血;原规定“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5年内享受与献血者献血等量的临床免费用血”中无偿献血者受惠亲属范围,在新办法中将扩大至配偶父母。此外,新办法规定,将为无偿献血者增投相关保险,并对大力支持无偿献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本市无偿献血者在全国其他省市也可享受同样用血返还政策。在用血互助金交纳方面,新办法加大了征收金额,规定本人及其相关亲属未无偿献血的需临床用血时,每200毫升血须额外加收3倍的采用血费用,但若半年内本人或其相关亲属进行无偿献血,将退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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