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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近日,天津某高校在读研究生晓芸(化名)主动联系本报,向记者讲述了她在元旦期间的“租男友”遭遇。据记者了解,本市不少婚介都暗中提供“租恋人”服务。
租来男友骗父母
26岁的研究生晓芸来自青岛,由于过于专注学业,忽略了自己的终身大事。迫于父母的压力,她萌生了租男友回家探望父母的念头。去年12月下旬,晓芸在南开区一家小型婚姻中介所经过挑选,租到了一名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的29岁男友,每天“租金”为200元。元旦期间,晓芸便带着“男友”回家了,晓芸的父母对“准女婿”比较满意,但回到天津后,租来的男友竟多次向晓芸提出正式交往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他一个电话打到晓芸青岛的家中,说出了与晓芸一起欺骗父母的经过。晓芸的父母非常伤心,母女之间产生很大隔阂。
婚介有“出租”服务
记者在河东区的一家正规婚介所向工作人员咨询时,起初,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出租业务,但在记者的“提示”下,这名工作人员终于放松了警惕:“你只要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和‘租赁要求’就可以了,我们会尽快电话通知你们见面。交齐中介费后,其它的费用由你们自己商定。”在记者走访的另外几家婚介所中,也都存在相同的情况。
“其实有不少交友的人,我们一般会暗中向他们透露‘出租恋人’的业务。”某婚介所的工作人员道破天机。她告诉记者,如果仅仅是介绍交友和婚介,若介绍成功,中介费用将是一次性的,如果将这种“人力资源”循环使用,既满足了某些人的短期需要,中介费用也会成倍增加。
错误观念害人害己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王来华研究员说,男女双方的关系应该建立在纯真、坦诚的基础之上的,而这种“出租”的风气正是对正确爱情观、道德观、婚姻观的一种颠覆,是完全错误的。当男女青年持此种不负责任的观念去“求租”的时候,纯真的感情便被蒙上了一层物化的色彩,变成了金钱交易,使双方形成一种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即使在“租用”过程中,男女双方产生了感情,那么这种关系也缺乏坚实的基础,难以牢靠。最终,很可能导致双方,尤其是女方受到的身心伤害。此外,提供“出租”业务的中介机构也难辞其咎,将受到有关部门的取缔和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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