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在两岸的春节包机磋商中,台湾“陆委会”一再坚持要“以台港航权谈判模式协商”。所谓的“台港航权谈判”,是指台湾与香港两地航运业就2002年后的飞行航线与航空公司班机进行的磋商谈判。
港台业界经过7次谈判,2002年6月29日晚,香港国泰航空国际事务处总经理彭立仁、港龙行政总裁许汉忠及华民航空国际事务顾问许勤业等三名代表,与台湾当局授权的台北市航空运输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乐大信签署了“有关台港之间空运安排”。该协议自2002年7月1日起生效,为期5年。
当时的台湾“陆委会”主委蔡英文表示,“台港航权谈判”是由台湾当局授权主管官员主导谈判,乐大信只是接受“委托”。因而外界认为这次谈判虽是以民间业者为谈判主体,但实际主谈的都是台湾官员。
台湾扁当局此次再提“台港模式”,彰显“政府”介入的浓厚意涵,这与大陆所提出的业界对业界相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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