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1月12日以压倒性多数票通过了欧盟首部宪法。欧洲议会还呼吁欧盟各成员国效仿,尽快批准这部宪法。
据美联社报道,当日欧洲议会在法国城市斯特拉斯堡举行的投票中,以500票赞成、137票反对和40票弃权,批准了欧盟宪法。如果新宪法获得欧盟所有25个成员国批准,它将在2007年生效。
欧洲议会呼吁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尽快批准该宪法。欧洲议会说,欧盟政府应该“采取一切措施清楚、客观地告诉欧洲公民宪法的内容”。
据悉,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两个欧盟成员国——立陶宛和匈牙利在议会投票中批准了欧盟宪法。但法国、荷兰、英国、丹麦、捷克以及波兰表示,将进行全民公决,是否能够通过还是个未知数。
欧盟宪法草案是2004年6月18日经欧盟首脑会议批准出台的。但按规定必须经所有成员国批准后才能生效。批准的方式可以是议会投票或全民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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