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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专稿(实习记者王海):自2003年底天津实行低保再就业联动机制以来,民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密切配合,搭建就业桥梁,帮助低保人员重新上岗。在促进再就业工作发展的同时,也为最困难的群众脱贫解困提供了机遇。截至目前,天津退出低保的大约有8万人,其中本人就业、再就业或子女就业,增加了家庭收入的占50%以上。随着联动机制的全面实施,将促使全市地保人员结构更为合理,在动态基础上坚持“应保尽保”,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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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桂英正在向顾客介绍药品 |
下岗女工于桂英就是低保再就业联动机制的受益者之一。2000年,于桂英由于原单位经营不善下岗,转年爱人又受伤导致失明,本来还算是不愁温饱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困境。虽然居委会及时将于桂英一家列入了低保救助的行列,但是每月不到500元的最低保障金也只能支撑一家人勉强度日。于桂英并未灰心,总想着重新找份工作,超市促销、家政服务几乎都干过。但是于桂英毕竟已经40多了,也没有什么学历和技术,重新上岗难度很大。直到低保再就业联动机制启动以后,于桂英才真正得到了机会。
2004年3月,在中山门街办事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于桂英成了老百姓大药房的一名售货员,和她一起重新上岗的还有20多个低保人员。对于这份新工作,于桂英感觉非常满意,她告诉记者,现在她每个月都有差不多1000块的收入,单位还给上三险,免除了后顾之忧,家里的生活也改善了不少。虽然老百姓大药房实施末位淘汰制度,于桂英这个四十几岁的老大姐和那些二十几岁的小姑娘竞争感觉压力很大,但是她抓紧一切时间学习和自己销售的药品有关的知识,不懂就问,这种勤奋的态度让她的销售业绩一直保持在不错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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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素华在工作中 |
现在在所在社区居委会担任劳动协管员的李素华以前也是低保人员,在重新上岗之后,她的任务就是给社区的下岗失业人员介绍工作,从以前自己到处找工作到现在到处给别人找工作,李素华觉得,自己在别人身上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自己在干工作的时候也多了一份责任感和成就感。她还表示,她日常接触的下岗失业人员中,低保人员占了不小的比例,也普遍有重新上岗的需求,她在搜集岗位信息的时候也会注意,尽量给低保人员优先提供岗位信息,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在《建立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中规定:凡在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申请或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一律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区、街就业服务机构在其进行求职登记的60日内提供三次就业推荐。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就业培训、推荐就业的,不予受理低保申请;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取消资格。此外,在落实低保再就业连动机制的过程中,天津除了开发交通协管员,治安协管员等社会公益型岗位之外,民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密切配合,采用种种方式落实这项政策。
1、加强“窗口”建设,搭建就业桥梁。为开辟低保人员就业、再就业渠道,各区在街道和社区普遍设立了“求职窗口”,为求职者提供全方位、经常性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推荐、上岗指导等服务。同时,与驻社区单位建立了“再就业联系窗口”,实行“供需”见面。
2、组织低保人员开展公益性劳动。在街道成立“社区低保公益型服务中心”,在社区建立“社区低保公益服务自助站”,把帮助低保人员就业、再就业作为首要任务。
3、各区为自谋职业的低保人员实施“五帮”,即:在政策、资金、岗位、项目、技能等方面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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