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分类代码发票号码无法申领机动车牌证
北方网消息:从有关部门获悉,曾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符合编码规范,延误申领机动车牌证问题得到解决。
据了解,1月1日起,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审核1月1日后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规定,旧的分类代码、发票号码至去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1月1日后,交管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审核发现,本市部分汽车销售商开具的机动车购车发票仍为应停止使用的旧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一致,不能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致使购车发票不符合编码规定的车主不得不找到经销商更换发票。据了解,目前,本市汽车销售商已停止使用旧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发票,机动车购车发票已更换成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规定的统一发票。交管部门提示,市民购车时应向汽车经销商问清购车发票事宜,以减少往返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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