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求救的字条从门缝中递出,被酒吧守夜人奸淫并锁在门内的年轻女服务员通过路人相助,才得以报案。日前,守夜人李某因强奸罪,被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25岁李某是柳州市鱼峰区某酒吧的守夜人,2004年8月21日晚,和他在同一酒吧工作的女服务员阿丽(化名)和朋友们在酒吧里喝了不少酒,在酒吧打烊时已经烂醉如泥。前来喝酒的朋友相继离去,阿丽一个人在酒吧的一间包厢里熟睡。次日凌晨,守夜人看到酒吧里就剩他和阿丽后,顿时起了色心,在包厢里他先后两次强行奸淫了无力反抗的阿丽。当阿丽想到吧台拨电话报警时,李某上前将电话线拔掉,之后回包厢里呼呼大睡起来。
当时酒吧的大门已经被李某锁住,阿丽没有钥匙打开。她写下了几张求救字条,准备递出门外向路人求援:“打电话通知酒吧的老板,让他马上过来!”并在字条上写了电话号码。天亮后,阿丽听到酒吧门外有人声,她迅速递出字条,一名恰好经过的中年妇女接过字条后,阿丽让她将字条交给隔壁网吧的人。不久,老板接到网吧工作人员的电话赶来,见到被蹂躏而憔悴不堪的阿丽,在了解事情始末后报了警。李某归案后自愿认罪,此案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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