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西省纪委获悉,根据群众举报,去年以来,山西全省有一万多名落后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12人,县处级270人。
今年,山西省反腐败工作查处重点涉及三方面:一是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包括严肃查办买官卖官等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的案件;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党政干部、司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二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发生在基层的典型案件;国有企业中的腐败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案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企业改制、资源审批、土地转让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要集中进行整治,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办。
对以下有顶风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山西省纪委将予以严肃处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抵制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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