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车辆与交通法第1192条规定:
(1)任何人不得在酒精或药物作用下削弱驾驶能力时开车。违反本规则的人将成为交通违章者,并处以250美元罚款,或15天之内到教养院或农村监狱的监禁,或二者并施。已判定违反本节的违章者在诉讼5年内将处以350美元以下罚款,或30天之内的教养院或农村监狱中监禁。已两次或多次宣告的违章者在诉讼10年内将被处以500美元以下罚款或90天以内的教养院或农村监狱监禁,或二者并用。
(2)任何人在对其血液、呼吸、尿液、唾液进行化学分析下,血液中所含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不得驾车。
(3)醉酒情况下不得驾车。
机动车驾驶员在已判定是本节第2、3分节的违章者、醉酒时驾车的,十年内再次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定为重罪,并处以500美元以上的罚款,其他惩罚按刑法规定的处罚。
并规定,法官或地方行政官不得将本节规定的违章者判为无条件释放,也不能判为有条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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