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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市劳动保障部门连续两次取消9家医院医保定点资格,责令1家医院进行整改,显示了市劳动保障部门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的决心,又凸显出本市部分医院医生职业诚信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危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专家表示,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此为戒,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自身行为,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此外,专家再次呼吁广大职工群众对各种医保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举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同时,市劳动保障部门今年将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治疗期参保患者可继续住院
针对长征医院等6家医保定点医院被处罚的消息,有关人士表示,以上6家医院的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严重侵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医疗保险工作秩序。为了维护参保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取消其中5家医院医保定点资格,责令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医院进行整改。
为了不影响在上述6家医院住院和正在门诊治疗期间参保患者的治疗,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处罚违规行为的同时采取了以下措施,确保参保患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凡是在2005年1月24日以前收治的正在治疗期间的参保患者,可以继续住院治疗,直至本次住院结束。对部分皮肤病参保患者确实需要在长征医院门诊连续治疗的,可以将门诊治疗疗程延续至2005年2月7日;对急性重症参保患者须在长征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入院三日内向单位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备案。此外,在2005年1月24日以前已经办理了“家庭病床”的参保患者,可以延续到本次“家庭病床”结算周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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