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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建房是否滥用权力别墅主人是否非富即贵
“即使有官员在这里建房也不存在利用权力的问题,因为当时的情况是,林场卖地和土地价格都是公开的,谁都可以来买,官员没有必要利用权力搞特殊。”一些房主认为那种看到官员在这里购地建房就存在腐败的说法很难成立。别墅主人非富即贵?据记者调查,龙潭河附近多数是上了年纪的人,他们解释看中这里的原因是空气好、安静。
记者从购买土地登记表上发现,从1995年到2002年,莲花洞林场和浔庐村共出让土地85宗,140多亩。购买者以九江市人为主,多数为普通市民和私营企业主、个体老板。记者联系了除5名“官员”之外的12名留有联系方式的买主,除了2人无法联系上外,其他10人都承认在莲花洞购买了土地。
据了解,莲花洞已经建成和在建的别墅在60栋左右,在龙潭河两岸,已经建成并入住的约有10户。
彭毓斌是九江6354研究所的工程师,他的房子是2004年建成的,房子目前只是安装了门窗,连大门都没有。彭妻告诉记者,当时之所以选定这里,是因为1997年九江长江大洪水时她家在开发区的房子被水淹了,这里地势高,而且她已经是个身患癌症的病人,这里空气好、安静,有利于她养病。她对于外界盛传的这里是富人区的说法很不理解,“你看我的房子像是有钱人吗?这栋房子是我们用了一辈子的积蓄盖起来的”。
胡力和夫妇是这里第一家建成房子并入住的,胡原是江西制药厂的工程师,从南昌退休后来到这里,目前夫妻俩的退休金加起来每月不到1000元。据胡介绍,他建房子的钱多是在美国读书的儿子从奖学金里省出来给他们的,而胡在1998年购买这块土地时这里是块荒地,一棵树都没有,“现在院里的这些树和花草都是我们自己花钱买来种上的”。
退休工程师熊学文并没有在莲花洞买地建房,作为当时买地建房的见证者之一,他这次给调查组先后写了两封信指出别墅并没有毁林,而是建在荒沟、荒地上。
据记者调查,龙潭河附近的这些户主没有官员,除了普通人就是像曹福群这样的个体老板,多数是上了年纪的人,他们解释看中这里的原因是空气好、安静,建一套房子包括买地费用并不高,通常20万元就可以搞好。
谁有权批准庐山建房土地局收费竟可商量
2004年12月14日,九江市国土资源局的一纸通知让那些在莲花洞买了地的人们突然把心提了起来,通知要求所有在建房屋立即停建,执法理由是这些房屋没有经过有权限的主管部门的批准。
购买土地建房者在办理土地证一事上都是和庐山区国土局打交道,这个通知在措辞上的微妙让这些人担心此前莲花洞林场和庐山区国土局给予办理土地证的承诺成为泡影,根据这个通知他们推断出庐山区国土局可能是没有权力为他们办证。
根据江西省政府令《江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建设楼堂馆所,必须符合风景名胜区整体规划,报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据此,九江市国土局也没有权力办理这些土地的买卖手续。
而彭毓斌的《城镇个人建造私有住宅申请表》上盖有莲花林场浔庐村、庐山综合垦殖场和庐山区房管局同意建房的公章。
曹福群提供的一份征地协议上有甲方莲花林场作为土地出让方的公章、庐山区土地管理局作为土地征用方的公章和庐山综合垦殖场作为鉴证方的公章。在2002年2月5日,九江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就已经出具了收到曹福群缴纳契税的契税证。
接受记者采访的住户们表示,当初购地的时候他们都是在得到了林场可以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的肯定答复下才掏钱的,“我一直没有交钱是因为庐山区土地局在收费上竟然是可以商量的,有一次庐山区土地局的工作人员晚上8点给我打电话催我去交钱,还说这个钱可以商量,这时我就有点怀疑了。”胡力和的妻子告诉记者。
林场场长称卖地为了生存得款均用来涨工资和济弱
莲花洞林场场长潘明银目前是压力最大的,他甚至担心自己会因为这件事而坐牢,因为所有的地都是他卖出去的,但是他认为卖地是为了给林场和浔庐村解决经济困难问题。
从1995年到2000年,先后不允许村民炸石头和砍柴,浔庐村村民的生存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
为了和村民商量是否可以卖地,潘明银先后召开了三次会议,大家都同意卖,初步将价格定为1万元1亩,具体分配方案是村里得7500元,土地使用者得2500元。
到1998年,土地涨到了2万元1亩,但是使用土地的村民仍然得2500元,一些村民开始自己找买主,卖地的价钱除了交给村里的17500元外都归村民所有。2000年,土地涨到了4万元1亩,重新开会确定了每亩地村民得17500元,剩下的都归村里。到2002年8月左右,有人将林场卖地的事情告到了九江市,土地稽查大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和林业局都来人调查,林业局罚了村里4万元钱,这时价格已经涨到了52500元1亩,此后就再也没有卖过地。
潘明银介绍了卖地所得的去处,林场卖地的钱用来给老师和干部们涨了工资,村里卖地所得主要用来照顾残疾人、五保户,然后是40岁以上的人每年可以得400元到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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